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该批案例分别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对于明确类案裁判规则,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指导性案例192号李开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的人脸信息以及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生成的人脸信息均具有高度的可识别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人脸识别信息,情节严重的,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等规定定罪处罚。
指导性案例193号闻巍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居民身份证信息包含自然人姓名、人脸识别信息、身份号码、户籍地址等多种个人信息,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
指导性案例194号熊昌恒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后,非法制作带有公民个人信息的社交媒体账号出售、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该案例还明确未经公民本人同意或具有法律授权等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理由,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在一定范围内已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非法利用,改变了公民公开个人信息的范围、目的和用途,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合理处理,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指导性案例195号罗文君、瞿小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服务提供者专门发给特定手机号码的数字、字母等单独或者其组合构成的验证码具有独特性、隐秘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法治日报记者 张晨)
第四届习近平党建重要论述研究论坛在京举行******
光明网讯(记者刘梦甜)为进一步深入学习研究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党建重要论述,中国科学院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国科学院大学党史党建研究中心和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于12月17日以线上会议形式共同举办第四届习近平党建重要论述研究论坛。来自全国各地高校、党校(行政学院)、科研院所、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三百多位专家学者、党务工作者及在读研究生参加会议。《人民日报》、新华社、《党建》、《学习时报》、《马克思主义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中国科学报》、光明网、中国网、中国社会科学网等报刊杂志和新闻媒体也派代表参加了会议。
本次论坛受到中国科学院、中国科学院大学领导的高度重视,中国科学院副院长、党组成员,中国科学院大学党委书记、校长李树深,中国科学院大学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校长王艳芬,中国科学院大学副校长苗建明亲自莅临指导。
中国科学院大学副校长苗建明教授主持上午的开幕式并致开幕词。苗建明指出,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喜庆之年,是推进“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是继往开来、接续奋斗的一年。时代征程在前、宏伟蓝图绘就,我们党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吹响了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的前进号角。他对参加第四届习近平党建重要论述研究论坛的与会人员表示热烈欢迎,希望大家进一步深入学习、深刻阐释、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彰显学人使命、共谱时代华章。
中国科学院副院长、党组成员,中国科学院大学党委书记、校长李树深院士代表中科院和国科大致辞。他指出,深入学习研究党的二十大精神,是进一步深化党建研究,推动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发展的重中之重,对于在新征程上落实好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全面推进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使我们党坚守初心使命,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至关重要。他强调,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必须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这对中科院和国科大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中科院和国科大的各级党组织始终坚持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提高党的建设质量,为深入实施“率先行动”计划、建设世界科技强国提供坚强政治保证。他希望与会人员紧紧围绕深入学习研究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党建重要论述,展开充分的交流和讨论,共同努力取得丰硕的理论成果。
随后,各位专家学者围绕本次论坛主题并结合自身研究专长发言。中国科学院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党史党建研究中心主任王庭大研究员首先作了题为《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新论断、新要求、新部署》的大会发言。他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他强调,党的二十大报告深刻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在党”。必须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他认为,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了一系列关于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新论断新要求新部署,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的丰富发展,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这些新论断新要求新部署,一刻不停歇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努力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引领和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继往开来、行稳致远。
接下来,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一级教授韩庆祥、清华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院长艾四林、北京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孙熙国、北京师范大学中共党史党建研究院院长王炳林、中国人民大学中共党史党建研究院院长杨凤城、天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颜晓峰、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党委书记辛向阳、复旦大学党建研究院院长刘红凛分别以《中国共产党与中国式现代化》《坚持胸怀天下,推进新时代党的理论创新》《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是新时代党的思想建设的根本任务》《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与坚定》《自我革命的历史底蕴、新时代实践及其意义》《深入回答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重大时代课题》《中国式现代化与人类文明新形态》《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政治逻辑与基本理念》为题作了精彩的大会发言。与会人员表示九位专家的发言凸显了思想前沿,展示了一流水准,代表了发展水平,是专家们多年的学术积累与最新研究成果的共同彰显。中国科学院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党史党建研究中心副主任常征主持第一阶段大会发言。
在下午召开的五个分论坛中,与会人员围绕“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弘扬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党的自我革命是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党建理论与实践”五个议题进行了热烈、充分的交流、讨论。
论坛注重为青年学者搭建成长平台。在互动环节中,各分论坛的专家对各位老师和同学的发言进行了点评,既讲了长处,也指出了问题,同时还提出了进一步改进的意见和建议。与会人员纷纷表示专家们的点评严谨、细致、到位,使他们收获巨大。
第二阶段大会发言由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部主任陈志刚主持。中国科学院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孟建伟、澳门城市大学副校长叶桂平、湖南中医药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李晖、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王春玺分别以《论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底色》《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理论与实践对葡语国家人类文明发展的创新性贡献》《从问题到主义:青年毛泽东对杜威实验主义问题观的借鉴与超越》《党的十八大以来建立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主要成就》为题作了大会发言。与会人员表示四位专家的发言视角独到、观点新颖、论证有力,兼具学理性与创新性,极富启发性与开拓性。
为鼓励参会研究生深入学习研究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党建重要论述,本届论坛对参会研究生的论文进行了评选。在闭幕式上,苗建明宣读了获奖名单,27位同学分别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在五个分论坛主持人分别作了汇报之后,王庭大作了会议总结。他指出,第四届习近平党建重要论述研究论坛是为深入学习研究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党建重要论述而举办的一次学术盛会。他代表论坛主办方向出席本次会议的领导、专家表示敬意、向参加本次会议的老师同学表示感谢,希望通过“习近平党建重要论述研究论坛”这个学术平台,加强学界同仁的交流合作,共同为新时代党的建设研究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