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发布2022年缉私十大典型案例******
2022年,全国海关开展“国门利剑”“风雷”联合行动,深化全员打私,严厉打击重点涉税商品和洋垃圾、象牙等走私,综合整治“水客”、离岛免税“套代购”、粤港澳海上跨境等走私,全年立案侦办走私犯罪案件4509起,案值1210亿元,分别增长5.8%、25.6%。
2023年,全国海关将继续保持打击走私高压态势,开展“国门利剑”“蓝天”“护卫”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商品走私,深化反走私综合治理,加强国际执法合作。
2022年缉私十大典型案例
2022年,全国海关缉私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击走私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盯“中央关注、社会关切、群众关心”的突出走私问题,切实发挥缉私专业打击职能作用,深入开展“国门利剑2022”联合行动。全年共立案侦办走私犯罪案件4509起,案值1210亿元。现发布2022年缉私十大典型案例如下:
1.海关总署缉私局开展“330”专项打击行动
海关总署缉私局在深圳、上海、南京、抚州、台州等地组织开展打击走私贵重金属、走私普通货物、洗钱等专项行动,打掉走私团伙9个,案值474.53亿元,涉案黄金57.57吨,钯金47.95吨,其他贵重金属53.63吨。
2.拱北海关缉私局侦办“310”走私液晶显示屏案
拱北海关缉私局立案侦办一起以低报价格方式走私液晶显示屏案,在广州、深圳、东莞等地抓获犯罪嫌疑52人,打掉走私团伙7个,案值40亿元。经查,涉案团伙利用货运渠道通过低报价格方式从香港走私液晶显示屏等进境,还利用“大飞”通过海上偷运的方式走私,数额巨大。
3.上海海关缉私局侦办走私进口弹药案
上海海关缉私局侦办一起走私进口弹药案,查获境外弹药公司生产的各类火药动力制式手枪弹22000发。
4.广州海关缉私局侦办“奋发12”“水客”走私手表案
广州海关缉私局在广州、珠海、常州等地开展“奋发12”打击“水客”走私高档手表行动,打掉走私团伙4个,案值2.9亿元。经查,涉案团伙将在境外钟表商行订购的手表运往澳门,交给专业“水客”通关团伙以夹带等方式走私入境。
5.昆明海关缉私局开展打击走私毒品入境专项行动
昆明海关缉私局通过科技赋能、关警协作、跨警种合成作战等手段,破获货运渠道走私毒品案件33起,在中缅打洛、孟连、沧源、清水河、畹町等口岸缴获毒品冰毒、海洛因、恰特草等共318公斤。
6.南宁海关缉私局侦办“5·17”走私水果案
南宁海关缉私局联合海关风控、关税等部门,在广西、广东、山东、河南等地开展打击走私水果专项行动,打掉走私团伙3个和非法售卖海关专用缴款发票团伙1个,案值47.3亿元。经查,涉案团伙以低报价格和少报数量的方式将境外订购的水果走私入境,另查实该走私团伙涉嫌洗钱、骗取留抵退税犯罪,查证洗钱金额1.3亿元人民币。
7.宁波海关缉私局侦办走私文物案
宁波海关缉私局立案侦办走私文物系列案12起,查证涉案走私银元2711枚,查扣银元1609枚,其中二级文物1件、三级文物97件、一般文物1428件。经查,涉案团伙通过虚构发货单位、发货人,采取伪报品名的方式,将涉案文物通过商业快递渠道走私出境。在香港回归祖国25周年前夕从香港带回8枚涉案文物。
8.黄埔海关缉私局侦办“HP2022-05”走私木薯淀粉案
黄埔海关缉私局在南宁、东兴、凭祥、广州等地开展“HP2022-05”专项行动,打掉走私团伙3个,案值15亿元。经查,涉案团伙将境外购买木薯淀粉通过边民互市贸易渠道伪报贸易性质走私入境。
9.福州海关缉私局侦办走私旧医疗设备案
福州海关缉私局在福建福州、广东佛山等地开展打击旧医疗设备走私专项行动。经查,涉案团伙从境外购买内窥镜等二手旧医疗设备,通过快件渠道伪瞒报、“水客”携带等方式走私入境。
10.汕头海关缉私局侦办“4·22”涉嫌逃避商检出口冻海产品、骗取出口退税案
汕头海关缉私局联合有关部门,在广东、福建等地开展“4·22”专项打击行动,查证逃避商检出口冻海产品案值9亿元,骗取国家出口退税额1.1亿元,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金额16.5亿元。经查,涉案团伙采用虚构原料来源、伪报货物品名方式逃避商检,同时采用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和高报出口价格等手段骗取出口退税。(“海关发布”微信公众号)
严防严治积分兑换的运营商“李鬼”******
李英锋
“差点就‘入坑’了。”日前,北京市朝阳区消费者李女士告诉记者,1月2日,她收到一条积分即将到期的短信,告诉她需尽快打开链接兑换商品,否则积分就会在1月3日清零。她以为是移动手机号的积分,想着以前也兑换过话费,就打开链接看看。但在选完商品、填好地址之后,准备付差价之前,李女士觉得有必要跟10086客服核实一下商品的原价,一核实才知道该活动并非官方活动。(1月10日《工人日报》)
表面上看是用积分兑换福利,实则是坑骗消费者的陷阱。一些经营者冒充品牌客服、模仿三大运营商服务号码向消费者发送短信,用手机话费积分限期兑换、过期清零的“忽悠术”来给消费者制造积分兑换的紧迫感,诱导消费者进入所谓的积分商城,并用大比例的“打折优惠”来进一步激发消费者的积分“兑换欲”。然而,消费者在这样的山寨积分兑换活动中得到的很可能是虚假打折商品、质次价高商品、假冒伪劣商品、库存积压商品,不仅得不到实惠,还可能会被经营者“薅羊毛”“割韭菜”,既失分,又失财。
还有一点令人担忧——有的经营者通过山寨积分兑换模式骗取消费者的个人信息,继而通过出售、泄露、广告营销、不法使用等方式进一步侵犯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权、安宁权等权益。更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信息还可能成为不法分子实施电信诈骗的目标。
诱导消费者进行积分兑换的运营商“李鬼”,踩踏了法律底线和诚信底线,涉嫌虚假夸大宣传、价格欺诈、销售假劣商品、仿冒混淆销售。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等违法行为,扰乱了市场秩序,妨碍了公平竞争,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抹黑了被仿冒、被模仿的电信运营商的名誉、形象,侵犯了相关运营商的合法权益。
对于此类积分兑换“李鬼”,一定要严防严治。电信服务经营者要通过“大数据+人工”的方式加强对积分兑换类短信、号段的监测核实,一旦发现冒充移动、联通等运营商发送积分兑换短信或涉诈异常信息的行为,及时采取屏蔽、拦截、断链等措施,实时动态封堵,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启动全链条深层治理。
主流运营商应联合网络平台对各类积分兑换商城进行排查,对官方兑换商城进行标记,对仿冒的兑换商城进行揭露,向消费者发布警示信息。市场监管等部门还有必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对仿冒兑换商城的治理,依法严厉打击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仿冒、售假等违法行为,该处罚处罚,该责改责改,该曝光曝光,该拉“黑”拉“黑”,让违法经营者付出应有的法律代价,充分释放法律的惩戒、震慑、警示、教育、拒止功能。
此外,消费者也应在收到积分兑换类短信时擦亮眼睛,多长个心眼,多一分理性和谨慎,少一分轻信盲从,通过官方渠道积极对比、核实有关信息,规避侵权陷阱。
只有各方责任主体凝聚共识,形成合力,从严防治,让积分兑换“李鬼”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积分兑换“李鬼”才会寸步难行,才会失去其生存的土壤。
漫画/陈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