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将高龄津贴扩增到80周岁以上全体老年人******
中新网银川1月29日电 (记者 杨迪)记者29日从宁夏民政厅获悉,日前,宁夏民政厅、财政厅、人社厅联合印发《关于完善高龄津贴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提到,自今年1月1日起,宁夏高龄津贴发放范围由80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扩大到80周岁以上全体老年人。
据介绍,《通知》旨在提高老年人优待水平,推动老年社会福利向适度普惠型发展。《通知》规定,凡持有宁夏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无固定收入的老年人,可纳入高龄低收入老年人津贴制度范围。固定收入包括离退休费和基本养老金等,不含中央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子女赡养赠予和遗属生活费、优抚对象享受的优待抚恤金等。
《通知》新增了高龄老年人津贴发放范围,凡持有宁夏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未享受高龄低收入老年人津贴的人员(已享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高龄补贴待遇人员不重复纳入),均可享受高龄老年人津贴。
《通知》还规定了高龄老年人津贴发放标准。高龄低收入老年人津贴发放标准为:80-89周岁城市户籍每人每月发放450元,80-89周岁农村户籍每人每月发放270元;90周岁以上城乡户籍每人每月发放500元。新增高龄老年人津贴发放标准为:80-89周岁每人每月发放100元,9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发放200元。
《通知》介绍,宁夏高龄老年人津贴实行分类分档发放的原则,并随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进行调整。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标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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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向农村地区免费供应基本退烧药品******
科技日报太原1月5日电(实习记者韩荣)5日,记者从山西省工信厅获悉,为坚决贯彻山西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防疫医疗物资供应的指示精神,全力做好农村地区重点医疗药物保供,日前山西省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向全省农村地区免费供应基本退烧药品,1月7日前实现全省所有行政村、自然村药品投放全覆盖。
据了解,随着新冠疫情防控优化措施陆续出台实施,山西省进入疫情防控转段渡峰的关键阶段。山西省农村地区地域广、人口多,是医疗资源的薄弱地区,加上春节临近,返乡人员增多,多重因素叠加,疫情防控形势严峻。
为此经山西省政府研究同意,山西省工信厅会同山西省卫健委、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药监局、山西省医保局等单位,协调组织山西省内重点医药生产企业山西太原药业有限公司,重点医药流通企业国药集团山西有限公司和国药控股山西有限公司免费供应基本退烧药品。
山西省工信厅有关负责人介绍,省级层面由山西省工信厅牵头抓总,负责组织协调药物的生产及供应工作,药物费用由山西省财政承担,国控集团山西公司和国药集团山西公司负责在1月5日前将全部药物送至各县(市、区)接收机构。
“民众可到村卫生室免费领取6片布洛芬或对乙酰氨基酚,切实满足发热群众用药需求,确保顺利度过疫情流行高峰期。”山西省工信厅有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