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不得收取超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
本报讯(记者刘玉)辽宁省科技厅与省教育厅近日联合印发《辽宁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明确了培训机构举办者和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并对培训机构设立的课程、使用教材、培训时间和收费项目等提出要求。
辽宁规定,举办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企业或个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经济能力,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办科技类培训之名开设学科类课程,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
校外培训机构专职教学、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培训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儿童人数的6%。被纳入“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的人员以及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含教研员)不得从事相关培训工作。
在收费管理方面,辽宁要求培训机构明码标价,公开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不得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同时,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合理利用节假日开展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当日20:30。
2023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工作全面展开******
本报北京1月11日电为广泛延揽社会优秀人才为军队建设服务,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近日部署展开2023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工作。
考生可于2023年1月13日8:00至17日18:00期间,登录军队人才网进行网上报名。全军组织统一笔试将于2023年2月19日在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部分较大的城市同时举行。根据计划安排,6月底前完成面试体检、政治考核、公示审批等工作。
这次公开招考,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及《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暂行规定》等配套政策,聚焦如期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加快把人民军队建成世界一流军队,加大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补充力度,将免笔试直接面试招考岗位范围由博士研究生拓展到“双一流”建设高校或者建设学科理学、工学、医学硕士研究生,进一步提升引才质量效益;严把人才选拔标准条件,强化全过程监督,确保招考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
(2023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公告见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