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宫斗”大户自曝3亿银行贷款逾期,称将全力筹措偿债资金******
原标题:A股“宫斗”大户自曝3亿银行贷款逾期,称将全力筹措偿债资金,一个月前上演“全武行”
在前董事长夫妇大闹董事会事件发生后,越博动力(300742)更多问题浮出水面。
1月10日晚间,越博动力公告称,公司近期流动资金紧张,出现了部分银行贷款逾期的情形,此次新增银行贷款逾期本金合计约3.03亿元。截至公告披露日,越博动力银行贷款逾期本金3.18亿元。公司称将争取尽快与债权人就债务解决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同时也将通过加快应收账款回收工作等各种方式全力筹措偿债资金,以尽快解决贷款逾期问题。
新增银行贷款逾期本金3亿元
越博动力的资金困局早已显现。不久前124名核心员工联合发表的声明中提及,“近年来,公司负担日益严重并出现经营困境,李占江作为公司当时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没有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导致公司没有钱给我们支付工资和购买社会保险。”
也正是在此背景下,越博动力从2020年起与多家银行签署《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其中在2021年12月,越博动力向江苏银行借款合计950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向兴业银行借款2198万元,借款期限一年。
2022年1月,越博动力向浦发银行借款200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2022年3月,越博动力向中信银行借款合计5767万元,借款期限为6个月。
除此以外,越博动力在2020年6月至2021年12月期间,陆续向南京银行借款合计1.11亿元。鉴于越博动力资金情况一直较为紧张,经与南京银行多次协商后对上述借款进行了展期,由公司子公司南京越博、重庆越博及李占江、李莹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偿还借款本金40万元,尚未偿还借款本金为1.1亿元。
1月10日晚间公告显示,鉴于公司近期流动资金紧张,出现了部分银行贷款逾期的情形。本次新增的逾期贷款共有6笔,逾期金额从2000万元至1.101亿元不等,新增银行贷款逾期本金合计达到3.03亿元。
公告显示,2022年11月16日,越博动力首次出现银行贷款逾期,涉及来自苏宁银行的流动资金贷款1500万元。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注意到,上述流动资金借款大多由子公司及李占江、李莹提供担保,在新增的6笔逾期贷款中,有4笔发生在李占江夫妇大闹董事会事件之后。
冲突发生后公司“搬家”了
越博动力“辞旧迎新”的过程颇为曲折。
2022年12月7日,公司董事会以李占江到期未清偿的债务金额较大,且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为由,提请罢免其董事及董事长职务,并解聘他的总经理职务。
次日晚间,越博动力披露“重大事项”称,12月7日上午,李占江及其配偶李莹召集社会人员合计超过50人(均非公司员工)占领即将召开董事会的会议室,试图阻止公司董事会的正常召开。为保证参会董事的人身安全,公司总部员工“纷纷挺身而出,要求上述与公司无关的社会人员立即离开会议现场,不得干扰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越博动力称,其间,社会人员(其中一人携带管制器械)率先殴打公司员工,引发肢体冲突,导致公司3名员工负伤。公司报警后,部分社会人员当即逃跑。警察到场后,将滞留现场的社会人员带走,并没收了管制器械。
这次“全武行”事件也引起深交所的关注。深交所发函要求公司、李占江、贺靖等相关方核实说明,本次董事会罢免李占江非独立董事及董事长职务、解聘李占江总经理职务并聘任贺靖为总经理等相关议案的提案背景及具体原因。
2022年12月15日,越博动力收到李占江针对关注函的部分回应。
李占江称,董事会召开通知时间为2022年12月2日16:40,召开时间为2022年12月7日上午9:00,间隔时间不足5日,不符合公司章程约定。“公司董事长李占江已经提前书面明确此次董事会的非法性,并书面取消此次会议,但公司董事仍参加并进行相关议题。”
此前在2022年11月30日,越博动力公告称,公司时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占江拟将其持有的25.36%公司股份、协恒投资拟将其持有的4.06%公司股份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湖北润钿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钿科技)行使,本次表决权委托完成后,润钿科技将持有公司合计29.42%的表决权,贺靖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李占江在回复函中称:上述《表决权委托协议》是在受到贺靖胁迫下不得已而签订的,不是他的真实意思表示;另外,该《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的“李占江通过将南京协恒投资基金合伙企业等两家合伙企业的全部合伙财产份额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的前提条件尚未成就,故该《表决权委托协议》也未生效,“所以我不准备履行该协议项下包括所持股份的转让等任何计划,且我已通知贺靖撤销该《表决权委托协议》,该《表决权委托协议》自始至终对我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
李占江称,他直接和间接控制的上市公司越博动力股份项下包括表决权在内的完全股东权利均归属他本人,并由本人依法行使,“贺靖无权依据《表决权委托协议》行使相应股东权利。”
不过李占江所述理由,未能阻止越博动力“辞旧迎新”。
2022年12月29日,越博动力董事会选举贺靖为公司新任董事长,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1月9日晚间,越博动力宣布因原办公地址租期届满及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将办公地址迁至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9号正太中心;1月10日晚间,越博动力宣布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也将由原办公地址改到新址举行。
搬到“新家”的越博动力,能否在新年出现新气象,也值得持续关注。(e公司)
东西问|尹仑:中国民族传统知识如何保护生物多样性?******
中新社昆明12月14日电 题:中国民族传统知识如何保护生物多样性?
——专访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西南生态文明研究中心研究员尹仑
作者 陈静
全球生物多样性的热点地区,往往也是文化多样性富集地区。中国是世界12个生物多样性大国之一,文化多样性亦非常丰富,56个民族创造了众多保护和利用生物物种资源的传统知识。这些传统知识不仅有巨大的商业与经济价值,还对生态安全屏障和生态文明建设有重要意义。
在《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第二阶段会议举行之际,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政府间科学政策平台(IPBES)土著与传统知识专家、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西南生态文明研究中心研究员尹仑接受中新社“东西问”专访,探讨中国各民族传统知识如何保护生物多样性,以及“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下的传统知识”等议题。
现将访谈实录摘要如下:
中新社记者:什么是传统知识?中国民族传统知识中蕴藏了哪些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智慧?
尹仑:根据《生物多样性公约》的定义,传统知识是指在长期的经验基础上形成的、适应地方文化和环境的知识、创新和实践。它属于集体,可以通过书面形式代代相传,也可以通过歌曲、传说、谚语、信仰、习惯法和土著语言表达。
在中国生态环境部2014年发布的《生物多样性相关传统知识分类、调查与编目技术规定(试行)》中,传统知识被划分为五个类别,分别为:传统选育农业遗传资源的相关知识、传统医药相关知识、与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相关的传统技术及生产生活方式、与生物多样性相关的传统文化、传统生物地理标志产品相关知识。
例如,在云南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当地藏族民众形成了以神山卡瓦格博(云南最高峰)为核心的传统信仰体系,这一神山信仰体系包括周边的300多座神山。村民相信神山上包括动植物在内的一切都属于神山,是不可侵犯的,如果擅自猎取或采伐,将惹怒神山,用暴雨和泥石流对村庄进行报复。在此基础上,当地藏族民众形成了禁止在神山砍伐树木,盗挖药材,污染泉水、河流和湖泊等相关传统习惯法。这些传统习惯法在客观上保护了神山及周围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资源,形成了事实上的自然保护区。
游客在观景台欣赏梅里雪山美景。李嘉娴 摄再以传统选育和利用农业遗传资源的相关知识为例。生活在云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基诺山的基诺族,从事以陆稻种植为主的轮作农业。当前,基诺族的轮作农业中保存着陆稻品种96种,根据其成熟时间和特点,划分为早熟品种16种、中熟品种35种、晚熟品种20种、糯稻品种25种,并在不同海拔高度和气候条件的土地上,按照不同年份种植不同品种,以追求粮食产量最大化。通过长期积累的认知经验和知识,保护和促进了基诺山陆稻品种的多样性,并进一步孕育了当地以陆稻种质资源为代表的农作物遗传多样性。
可以说,中国各民族传统知识在客观上保护了当地生物遗传资源的多样性,使这些地区成为保存和利用生物多样性遗传资源的“基因库”。这一“基因库”富有生命力,处于动态的变化和发展中。
广东南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工作人员在安装红外相机,用于监测拍摄野生动物。该保护区是最大的生物物种基因库。陈骥旻 摄中新社记者:对于中国和世界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传统知识起到何种作用?
尹仑:传统知识在自然保护中的价值与作用,受到了COP15的重视。《昆明宣言》的17条承诺提到:“加强和建立有效的保护地体系,采取其他有效的区域保护措施和空间规划工具……认识到土著人民和地方社区的权利并确保他们充分有效参与。”
中国各民族生活在复杂多样的自然环境和生态系统中,包括森林、沙漠、高原、冰原、旱地、海滨等,世世代代积累形成了与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相关的传统知识,并随着生态环境与社会文化的变迁不断发展和创新。
传统知识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发挥什么作用?以传统知识中的生态习惯法为例,不仅有通常理解的、直接对动植物进行保护的传统信仰和行为准则,也有对生态系统与生物多样性进行分类、储藏、有效利用、综合管理、惠益分享和促进发展的传统知识和技术实践。
因此,对生态系统与生物多样性而言,传统生态习惯法不只是单一的保护准则,更是一个综合治理体系。例如地处云南迪庆藏族自治州澜沧江大峡谷的佳碧村,存在一种历史悠久的传统群体性组织“姐妹会”。“姐妹会”制定了封山育林的村规民约,禁止砍伐树木和破坏森林植被,确定了封山育林的森林、树种、海拔和山坡位置,有利于高海拔地区树木和整个森林的生长。同时,“姐妹会”开展植树造林,最大程度恢复树种多样性,维护了整个森林生态系统的稳定。
综上所述,中国各民族有着维护生态平衡、保护自然环境的传统知识,并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形成了与生物遗传多样性相关的生态习惯法,促进了生物多样性保护,并进一步在生物物种资源保护领域发挥重要作用。
《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第一阶段高级别会议正式通过“昆明宣言”。刘冉阳 摄中新社记者:COP15第二阶段会议已经召开,您对未来如何更好发挥中国民族传统知识在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域的作用有何建议?
尹仑:正在举行的COP15第二阶段会议将通过“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该框架中的2030行动计划具体目标13提到:“确保通过相互商定的条件和事先知情同意等方式,公平、公正地分享利用遗传资源和相关传统知识所产生的惠益。”因此,我们应该思索“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下的传统知识”这一主题,在相关国家法律和国际公约中承认并纳入生态习惯法的有益部分,从而实现传统知识及其生态习惯法在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进程中的主流化。
《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第二阶段会议在加拿大蒙特利尔开幕。余瑞冬 摄在生物多样性保护进程中,相关行动计划和地方性法规都提及了传统知识。2010年9月发布的《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指出,要开展试点示范,抢救性保护和传承相关传统知识,探索建立生物遗传资源及传统知识获取与惠益共享制度,协调生物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保护、开发和利用的利益关系。同时,调查少数民族地区与生物遗传资源相关的传统知识、创新和实践,建立数据库,开展惠益共享的研究与示范。
2018年9月,云南省率先制定和颁布了中国第一部地方性生物多样性保护法规——《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这一条例虽然提到了传统知识,但只是个别条款的原则规定,缺少可执行的细则及措施。
当前,印度、巴西、南非、马来西亚等国已制定生物物种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的法律和制度,逐步开始承认和接受原住民、世居民族、土著民族和地方社区等传统民族社会的生态习惯法和制度,并将其融入现代环境法律体系。
在此背景下,有必要在“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下,进一步探索生物多样性遗传资源及其相关传统知识保护获取与惠益分享的特殊路径和专门制度。例如,中国可在生物多样性资源和传统生态文化丰富的云南,基于相关传统知识,形成生物多样性治理的地方机制,并将其进一步纳入《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中,弥补其不足。传统知识介入国家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法治建设,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分享就有法可依,可以从根本上防止生物物种资源流失。(完)
受访者简介:
尹仑,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政府间科学政策平台(IPBES)土著与传统知识专家,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西南生态文明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生态文明研究智库云南中心研究员,西南林业大学地理与生态旅游学院研究员,云南省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主要从事气候人类学、民族生态学、灾害风险综合治理、生态文明和生物多样性法治建设等问题研究。出版以《气候人类学》为代表的专著4部,在CSSCI和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32篇,累计公开发表学术成果300余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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