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开封:“六个重大”淬炼年轻干部 实践锻炼再谱“开封篇章”******
央广网开封12月29日消息(记者 彭华 通讯员 廖峰李启军)经风雨、见世面、壮筋骨、长才干……新时代对年轻干部的选拔培养越发注重“德行”与“能力”,迈上新征程,为了更好地培养年轻干部,践行“勇做时代高质量发展开路先锋”的使命,开封市委提出把抓实重大任务、重大事项、重大民生、重大项目、重大改革、重大创新“六个重大”作为推进高质量发展的主攻方向,把选派年轻干部服务发展一线作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探索出了一条推进事业发展与培养识别干部有机融合、一体推进的年轻干部成长新路径,谱写了年轻干部培养的“开封篇章”。
益海嘉里项目服务专员张军超组织项目施工单位召开疫情防控闭环管理部署会(央广网发 开封市委组织部 供图)
2021年4月,开封市委正式启动年轻干部“六个重大”实践锻炼工作,在全市范围内筛选出50家龙头企业、50家双高企业、50家专精特新培育企业和50家重点帮扶企业,从市级领导分包的“三个一批”项目中,选取50个签约项目、50个开工项目、50个投产项目,分配给从基层中选派出的100名朝气富有活力的“六个重大”实践锻炼小组年轻干部,使这些年轻干部走进企业、走进项目,以实际行动解决企业、项目和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在实践锻炼过程中,年轻干部们还担负着企业党建指导员、项目服务专员、巡察专员、督导专员、信访专员“五大员”职责,指导企业党建工作,宣传惠企政策,协调具体问题,监督营商环境。
吴元斐带领企业负责人推介企业新品——真皮学生鞋(央广网发 开封市委组织部 供图)
“驻企期间,解决企业遇到的问题,就是对我们年轻人的提升和锻炼,我们分析问题成因、寻找问题核心、梳理解决思路、执行解决方案,看到问题解决后,企业更加有信心地投入经营发展中,作为年轻人,我们也更加有信心做好今后的工作”12月28日,到帮扶企业沟通问题解决进度的开封市委“六个重大”实践锻炼小组成员吴元斐说。
在他的帮扶下,开封当地一家皮革企业多年未解决的问题得到了很好的解决,企业负责人陈海霞坦言:“吴元斐平均一周来我们这里4、5次,调研、摸排问题、告诉我们问题的解决进度。在他的多方奔走和协调下,我们面临的难题、问题一个个被解决,打从心里更加认可现在这些年轻的党员干部!”
开封市“六个重大”实践锻炼工作开展以来,企业对年轻干部的赞誉不绝于耳。据悉,截至目前,100名年轻干部累计指导企业新建党组织47个,党组织覆盖率达到93%,新发展预备党员163人;服务分包项目累计完成投资652.3亿元,新开工项目84个,实际开工建设项目83个,开工率98.8%;应竣工项目45个,实际竣工项目31个,竣工率68.9%,“三个一批”综合成绩在河南省连续两次排名第一;协助解决企业问题726个,提供法律、政策信息1183次,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企业问题解决率均居全省第4。
与以往年轻干部实践锻炼工作相比,开封市委“六个重大”实践锻炼具有规模大、导向明、方式新、职责实的特点。经过层层把关,全市首批共确定100名年轻干部参与“六个重大”实践锻炼,人数历年最多。在选派过程中,把“最讲政治、最敢担当、最能干成事、群众最公认、人岗最相适”作为考察识别年轻干部的“黄金五条”,明确提出理想信念坚定优先选、工作实绩突出优先选、敢担当善作为优先选、有基层工作经历优先选,纸上谈兵型不选、不担当不作为不选、缺乏创新意识不选“四选三不选”原则,除明确报名人员职级须为正科级、年龄须为39岁以下、学历须为本科及以上外,加大从各个领域、各条战线、各个行业调配干部力度,将报名人员身份放宽至市直机关、市直事业单位、市管高校中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公)或具有干部身份的工作人员,破除阻碍干部交流的“玻璃门”“旋转门”,真正让有潜力的干部选得上、作风实的干部出得来。
为做好“传帮带”,由开封市委书记担任组长,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的“六个重大”实践锻炼领导小组第一时间成立“六个重大”实践锻炼临时党委和临时党支部,所有选派人员进行集中办公,实践锻炼人员分组编入相应的党支部,选择统筹能力强、沟通协调能力强的成员担任各支部班长、副班长,确保年轻干部“长得快”“墩得实”。为使每名年轻干部在实践锻炼中职责清晰,开封市委为每名选派干部明确具体服务的项目、分包的企业,促进参加实践锻炼的年轻干部能够提升干部党务工作、经济管理和社会治理水平。
春节旅游遇风险,消费者该如何规避?******
作为新冠降级后的首个小长假,“阳康”后,有人赶着春运回家过年,也有人选择抓住春节小长假去旅游,寻找久违的“诗和远方”。对于旅游出行高峰期可能出现的种种问题,人们该如何应对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南磨房法庭张倩通过新京报对广大旅客进行风险提示。
旅行社擅自变更行程,旅客该怎么维权?
在案例A中,春节期间,小王精心挑选了一条“苏杭”爆款旅游线路,打算带父母前往游玩,并通过某旅行社订购了上述旅游产品,双方对行程路线、具体景点等进行了明确约定。游玩过程中,因合同约定的苏州著名的A园林景点过于火爆,导致旅行社未能成功预订该景点门票,后旅行社擅自将行程路线中的A园林变更为B园林,小王一家的体验大打折扣。事后,小王将旅行社诉至法院,要求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旅行社应当按照包价旅游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
张倩解释,春节是旅游旺季,因游客激增导致热门景点无票、网红酒店涨价的情形,屡见不鲜。在此情况下,旅行社应当与旅游者充分协商,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变更旅行路线或住宿安排。如未经协商,旅行社擅自变更行程安排、降低酒店标准的,旅游者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要求旅行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报名“低价游”却秒变“高价购”,旅行社要担责吗?
在案例B中,春节期间,某旅行社对外推出“云南7日游,只要399”的活动,已经退休的老张对此心动不已,于是报名参团。哪知在旅行过程中,不仅大部分景点都是“一晃而过”,还增加了好多购物环节,迫于导游的压力,老张无奈购买了一条蚕丝被、两块玉石共花费12000元。事后,老张将旅行社诉至法院,要求旅行社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张倩解释,近年来,旅行社为招揽游客、谋取利益,往往以不合理低价组团,旅游者本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却不曾想“旅游”变“旅购”,心情和体验都大打折扣。低价旅游团的“盛行”,导致旅行社欺客宰客、强迫购物的现象层出不穷。
旅游者要擦亮自己的眼睛,选择具备相应资质且价格合理的旅行社,避免陷入低价、免费旅游的陷阱。如若发生被强迫购物的情形,旅游者可保留好消费凭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情形时,可在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此外,如旅行社或导游存在欺诈或胁迫的情形,旅游者亦可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或第一百五十条主张权利,并要求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
拼团“自驾游”,“免责协议”难免责
在案例C中,小李和小赵都是某俱乐部的“自驾游”爱好者。春节期间,俱乐部组织者在微信群内发布一条“自驾游”报名信息,拟按照自己制定的旅游路线组织几名会员“AA制”自驾出游,小李、小赵看到消息后立即报名。出发前,大家签订了一份内容为组织者仅安排出行过程中的吃、住、行,其他问题都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责任的“免责协议”。行程过程中,因山路曲折,又恰逢雪天路滑,小李驾驶的自家车辆不幸侧翻,小李及坐在副驾驶的小赵均受重伤。事后,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小李负本次事故的全责,小赵便将小李及俱乐部组织者诉至法院,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张倩解释,随着“自驾游”的日益盛行,小规模组团出游的需求越来越大,一些车友俱乐部应运而生。一般情况下,俱乐部组织者负责制定“自驾游”路线、安排住宿饮食,参与者自行准备车辆或与他人拼车出行。此外,大家往往还签订“免责协议”表明自愿参与,责任自负的意愿,以此免除“后顾之忧”。但在损害发生时,这样的“免责条款”并不能完全真正免责,小李作为直接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俱乐部组织者因未在活动中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比如审慎制定行程路线、提前预测天气状况、合理规划出行时间等,亦应向小赵承担侵权责任。
“自甘风险”参加活动,受伤需自己担责
在案例D中,小吴报名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草原3日游”旅行团。按照旅游行程,小吴观看了精彩的赛马比赛及摔跤比赛,观看过后,作为体育爱好者的小吴跃跃欲试,强烈要求与专业摔跤手“比试”一下,现场导游再三向其释明摔跤的风险,小吴却置之不理。一番小试过后,小吴被摔伤,经诊断为踝关节骨折。事后,小吴以在旅游过程中受伤为由,将旅行社及摔跤手诉至法院,要求对其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张倩解释,随着旅游业的不断发展,具有民俗或地域特色的旅游项目日益受到大家青睐,对于旅游过程中的特色活动,比如“草原游”中的摔跤运动、东北“冰雪季”中的滑雪运动,部分旅游者也蠢蠢欲动。
本案中,小吴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明知摔跤运动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及危险性的情况下,对于自身能力做出错误判断,并自愿参加了摔跤活动,应当认定其具有自甘风险的意思表示,对于自身受伤应自行承担责任。摔跤项目不在旅行社原定的行程中,同时导游对小吴参与摔跤活动也进行了劝阻,故旅行社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对小吴的受伤亦不承担赔偿责任。
新京报记者 左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