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多多返点|彩虹多多网投
彩虹多多平台2023-01-31 16:05

彩虹多多返点

“你好,香港!”活动启动 香港多措施吸引旅客来港******

  中新社香港2月2日电 (记者 刘大炜)由香港特区政府主办的“你好,香港!”启动礼2日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举行。其间特区政府公布了多项吸引旅客来港的措施。其中,50万张免费机票及超过100万份的“香港有礼”消费优惠券会派发给旅客。

2月2日,“你好,香港! ”启动礼在香港举行,香港特区政府公布了多项吸引旅客来港的措施。图为香港迪士尼乐园的资料照片。 中新社记者 李志华 摄

  启动礼后的记者会上,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陈茂波表示,经历了疫情后的香港正在步入复常阶段,同内地与海外亦都恢复便捷往来,可以预期今年经济一定比去年好,旅客量及货运量也会增加。

  陈茂波表示,香港复苏的进程要有更好的发展、踏上更高的台阶。香港必须加强推广的力度,使境外旅客及商界知道香港的新发展。特区政府通过举办“你好,香港!”启动礼,正式向全球各地的朋友宣告“香港已经回来了”,将会全力、全方位展示及推广香港经济的新亮点、文化的新视野、旅游的新体验,欢迎海内外的朋友来香港“行街买嘢(逛街购物)、品尝美食”。

2月2日,“你好,香港! ”启动礼在香港举行,香港特区政府公布了多项吸引旅客来港的措施。资料图为科技博览在香港会展中心举行。中新社记者 张炜 摄

  关于免费机票的发放情况,香港机场管理局(机管局)行政总裁林天福介绍,免费机票计划将于3月1日开始,在6个月内分阶段发放。活动期间,将通过香港国泰航空、香港快运及香港航空等航空公司通过不同方式送出。首阶段将面向疫情前访港旅客最多的东南亚地区,其次是中国内地和东北亚地区。相信赠送机票后可为香港带来至少150万入境旅客,预计占未来半年内8%至10%的客流量。

  此外,今年夏季机管局将再向香港市民派发8万张机票,欢迎市民出游;还将向粤港澳大湾区居民赠送机票,相关安排届时将由航空公司公布。预计最终会送出逾70万张机票。

2月2日,“你好,香港! ”启动礼在香港举行,香港特区政府公布了多项吸引旅客来港的措施。图为香港海洋公园的资料照片。 中新社记者 张炜 摄

  关于消费券相关措施,香港旅游发展局(旅发局)总干事程鼎一介绍,初步阶段有超过1.6万家店铺准备了给旅客的消费券,其范围包括零售、餐饮、交通等。2月2日17时起,旅发局会在香港国际机场入境大堂、尖沙咀天星码头、高铁西九龙站抵港大堂以及港珠澳大桥香港口岸旅检大楼4个口岸的游客接待站派发。

  程鼎一还表示,在大型活动方面,香港今年会举办超过250个不同类型的大型盛事,包括马拉松赛、七人橄榄球赛、博物馆高峰论坛等,未来还会陆续举行很多盛事;会议展览方面,今年有超过100个国际大型会展活动举行,并且有很多国际活动正积极筹备来港举办。

2月2日,“你好,香港! ”启动礼在香港举行,香港特区政府公布了多项吸引旅客来港的措施。其中,50万张免费机票及超过100万份的“香港有礼”消费优惠券会派发给旅客。图为香港国际七人榄球赛的资料照片。 中新社记者 李志华 摄

  香港特区政府文化体育及旅游局局长杨润雄补充说,未来数月,香港将陆续举办包括首届“流行文化节”在内的多项大型节庆活动。他说:“香港已蓄势待发,准备好迎接全球人士来港。”(完)

上班第一天就摔伤,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要不要赔?******

  上班第一天摔伤 公司赔了10万元

  阅读提示

  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试工期”“试岗期”以及“未建立劳动关系”“未转正”等,不是逃避工伤赔偿责任的借口。建议用人单位在“社保空档期”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用工风险。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上班第一天就摔伤,公司要不要赔?这是前不久发生在湖南湘阴的真实案例。最终,湘阴法院判决公司对摔伤的员工赔偿10万余元。

  在这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用人单位到底冤不冤枉?

  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综合来看,在“倾斜保护原则”下,我国的劳动法更倾向于保护弱势劳动者利益,兼顾用人单位利益。

  上班第一天摔成八级伤残

  事情发生在2021年6月9日。老杨应邀前往当地一家建设公司从事装模工作。他和公司提前约定,工资按天发放。没想到上班第一天,他就因施工过程中脚下打滑,不慎摔伤了右手。后经工伤鉴定,伤情构成八级伤残。

  赖以生存的右手致残,老杨觉得很倒霉。事发后,老杨与公司就赔偿事宜沟通,但未达成一致。向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后,仲裁委裁决公司赔偿老杨107498元。老杨不服裁决,诉至法院。

  湘阴法院审理认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老杨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并不影响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

  而在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上,法院认为,因老杨是临时工,又在上班第一天受伤,不能举证证明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因此,仲裁委以该公司缴纳工伤保险的基数4931元,作为杨某工资计算工伤赔偿数额,符合相关规定,应予认可。

  法院最终判决该公司向老杨支付工伤待遇费用共计107498元。记者了解到,目前该判决已生效,公司已向老杨赔付全部金额。

  “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理应被认定为工伤,并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办案法官表示。

  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

  记者调查发现,在面对类似老杨这样的劳动者的不幸遭遇时,法院往往会在贯彻公平、公正原则前提下,对劳动者依法予以倾斜保护。

  同样事发湖南,同样是上班第一天受伤。在长沙天心区从事外墙灯具安装工作的刘某,工作时不慎从高处跌落受伤,鉴定为九级伤残。

  公司认为刘某刚上班第一天,双方还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无法购买工伤保险,其与刘某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但法院审理后认为,公司作为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是法定义务。刘某虽仅工作一天,但不影响对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最终判决公司赔偿刘某18万多元。

  即使上班第一天路上出了意外,也属工伤。2017年,小陈成功应聘昆山某电子厂。去厂里报到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

  电子厂认为,出事当天小陈并未到厂里办理入职手续,也未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尚未建立劳动关系,自然就没工伤一说;公司并非不给小陈缴纳工伤保险,而是因为他没来报到,双方还未建立劳动关系,厂里没有义务帮他缴。

  但法院最终认定,因电子厂未为小陈缴纳社保,小陈发生工伤,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电子厂承担给付责任。最终判该厂赔偿小陈11万多元。

  如果入职第一天就离职,且回家途中死亡,算不算工伤?答案是:也算。同样是2017年的事:王某与悦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被派遣至另一家公司工作。入职第一天,王某提出辞职,并办理了离职手续。不料当天下午,王某骑电动自行车被货车撞倒,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王某被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两家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法院审理认为,劳动者离职当日完成的交接工作等也是其工作组成部分,其离开公司回家的行为应视为下班。且员工向用工单位申请辞职不等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及时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关键

  “这些案例有两个常见的争议点:一是双方劳动关系的确立,二是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吕帅分析。

  吕帅告诉记者,无论劳动者是“上班第一天”或是“未转正”,只要符合劳动关系建立的特征,那么自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开始,二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即已建立。

  实践中,为了相互了解、选择,有的企业会为新员工设置“培训期”“试工期”“试岗期”等期限。但也有不合规企业借此推卸劳动用工的法律责任,不缴纳社会保险。一旦员工在此期间发生工伤,企业便以“未建立劳动关系”“未转正”为由,试图逃避工伤赔偿责任。“其实试用期对劳动者的影响仅表现在解除劳动合同和工资待遇方面,对工伤待遇没影响。”

  此外,很多企业会选择在员工转正后缴纳社会保险,或当月入职、下月办理社保登记。吕帅认为这种做法不但不能为企业省多少钱,还可能带来无法预期的后果。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转正后缴纳社保的操作显然违法;当月入职、下月办社保的操作看似不违反法定时限要求,但殊不知,30天之限是法律给予用人单位的最长宽限期,并非不缴纳社保的免责期限。”吕帅举了一个现实案例:2020年10月,上海某公司因工期紧张,加急招聘了操作工李某,当晚李某办好手续后正式入职到岗,不料工作两个小时后猝死。事后,家属要求公司给予一次性补偿140万元。

  “这就是一起典型的反映‘社保空档期’的事件。”吕帅建议,在“社保空档期”,企业可以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风险。他同时提醒劳动者,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并以双方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为由拒付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应准备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医药费发票及证明双方存在用工事实的相关证据,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报记者 王鑫 方大丰 本报通讯员 刘霜)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9语种权威发布

彩虹多多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