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互联互通”到“共建共创”——2022年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即将启幕******
【乌镇聚焦】
光明网记者 李政葳 孔繁鑫 李飞
11月7日清晨,乌镇景区3甲民宿的李立民推开临河木窗,水乡清凉湿润的空气扑面而来。除了家家尽枕河的古镇风光,各类新锐互联网元素举目可见。“在这里生活工作十多年,见证了世界互联网大会从首届至今,感受到大国小镇触网后的迅速蝶变,也感知到数字时代的智慧生活。”李立民说。
作为大会的永久举办地,水乡乌镇不断浸润互联网发展新机遇,已成为全球互联网发展样本和全球互联网行业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从2014年第一届的“互联互通共享共治”,到本届峰会的“共建网络世界 共创数字未来”,大会主题在变,但中国拥抱数字世界的开放态度,以及携手共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让数字文明更好造福全球民众的决心从未改变。
搭建平台 群贤毕至
“国际社会越来越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发展好、运用好、治理好互联网,让互联网更好造福人类,是国际社会的共同责任”……11月7日发布的《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白皮书这样指出。
回顾历届大会,无不是一场联通全球、群贤毕至的盛会。2022年乌镇峰会期间,将有来自12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各国政府、国际组织、行业机构、互联网企业、高校智库的近2000位代表,以线下或线上形式展开交流,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建设献智献策;也将有数十位外国政府高级别代表,就共同关注的热点议题展开深入交流。
开放是开展网络空间合作的前提,也是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重要条件。“世界互联网大会强调开放合作,既显示我们的自信,也彰显了中国对全球互联网发展的态度和贡献;大会既是互联网发展趋势的风向标,也是促进网络空间国际合作的平台。”中国工程院院士邬贺铨说。
世界互联网大会秘书长任贤良表示,八年来,世界互联网大会平台不断凝聚各方智慧共识,持续深化数字领域合作,成为全球互联网共享共治和数字经济交流合作的高端平台;同时,大会已形成成熟模式,建成完善设施,取得积极成果,成为国际互联网领域公认的重要平台。
聚焦主题 引领行业
“历年大会主题设置见证了行业发展变迁,论坛议题也紧贴行业变化,围绕全球网络空间焦点热点展开。”作为历次大会参会嘉宾,奇安信集团总裁吴云坤满怀期待。
本届大会将围绕合作与发展、技术与产业、人文与社会、治理与安全四大板块展开,分论坛数量达20个。“在保留企业家高峰论坛、‘一带一路’互联网国际合作论坛等传统特色论坛基础上,还将聚焦数字基础设施、全球发展倡议、弥合数字鸿沟、互联网关键资源等新热点议题。”任贤良说。
“HarmonyOS鸿蒙操作系统”“北斗全球卫星导航系统建设和应用”“800G超高速光收发芯片与引擎技术研发”……这些前沿名词,都是历次世界互联网领先科技成果发布活动的重要发布。作为大会“经典节目”,成果发布具有持续聚焦全球互联网前沿技术与应用发展、关注互联网基础理论创新和技术应用创新等特点。
“直通乌镇”全球互联网大赛已经演变为聚焦数字经济、贯穿全年的国际性赛事;《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世界互联网发展报告》蓝皮书也逐渐成为亮点。值得一提的是,自2021年以来,大会推出“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精品案例”发布展示,讲述网络空间国际交流合作的生动故事。
携手共建 共谋福祉
近年来,大会围绕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这一主线,发布概念文件、行动倡议等,不断提升国际社会在网络空间的命运共同体意识。2015年发表的《乌镇倡议》成为国际互联网发展和治理领域的重要成果;2016年启动“乌镇进程”,为全球互联网治理提供中国视角;2017年发布《乌镇展望》,推动全球互联网发展治理迈出坚实一步……大批成果彰显互联网治理的“中国智慧”与“中国担当”。
2022年7月12日,世界互联网大会国际组织成立,这标志着世界互联网大会将转型为国际组织年会。作为国际组织成立后的首届年会,本届峰会将与国际各方积极搭建全球互联网高端对话平台。
俯瞰乌镇,密布的河网联结着枕水人家,犹如一张承载“互联互通”寓意的网络。夜幕降临,皎洁的月光洒在青石白瓦、小桥流水上,这座“互联网小镇”宛如披上一层银辉。一桥之隔的云舟宾客中心与互联网国际会展中心灯火斑斓、交相辉映,这座小镇正静待世界互联网盛会启幕。
《光明日报》( 2022年11月08日 0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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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 岁末年初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劳动者 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岁末年初,不少劳动者开始谋划新一年的工作,互联网招聘网站浏览量也开始增多。“保障就业”“高薪就业”的承诺可信吗?“工资没发,先交了一堆‘工杂费’”这事儿靠谱吗?招聘广告上的工资数额与实发工资不一样怎么办?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提醒劳动者求职应聘时,小心入坑。
岗前培训变成“培训贷”
徐某利用其经营的某软件公司、某信息公司,虚构招聘员工事实,在多个互联网招聘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主动邀请求职者进行面试,并虚假承诺高薪,后提出需要岗前培训,诱骗求职者签署培训协议,收取培训费用。徐某以保障就业为诱饵,使用签订培训及安置上岗协议的手段,诱骗应聘者贷款参加其公司的有偿培训,骗取应聘者贷款共600余万元。徐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实践中,个别不法分子通过公司化运作、采用“招转培”模式等虚构招聘事实,诱骗劳动者贷款参加所谓的培训,骗取求职者缴纳手续费、培训费、违约金等费用。法官提醒,劳动者应理性对待用人单位招聘过程中的承诺,慎重对待各类“培训贷”。在发现被骗后,应第一时间报警,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未上岗先交钱
2019年5月至7月间,邱某伙同刘某、张某等人,在北京市丰台区某大厦租用办公室,通过招聘网站以“某某集团”名义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诱骗应聘者来公司面试、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通过设置考试、考核等环节“刷人”,以收取被害人培训费、服装费、门禁卡费、违约金、烟钱等理由骗取应聘者钱财涉案金额8万余元。邱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假招工的方式,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最后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二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以各种名义向劳动者收取一定数额的钱款或财物,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官提示,劳动者需擦亮双眼,对用人单位巧立名目收取费用的行为勇敢说“不”,并可向人社部门投诉。遇不法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假招工方式骗取财物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招聘广告不等于劳动合同
杨某自2019年9月2日入职某石化公司工作,其间某石化公司未为杨某缴纳社会保险。2020年3月11日,杨某以某石化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辞职。杨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某石化公司支付劳动报酬差额37800.95元、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10400.47元等。劳动仲裁部分支持其诉求后,杨某不服起诉到法院。
双方争议焦点为杨某的月工资收入。某石化公司提交2019年9月2日的劳动合同一份,其上约定月工资为3500元,杨某对该劳动合同的真实性不认可,主张其月工资为8500元,并提交招工简章原件及网站截图予以证实。某石化公司对上述证据的真实性不认可,认为无用人单位公章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系单方证据,薪资待遇应按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劳动合同加盖某石化公司的公章,并有杨某的签字手印。经法院释明,杨某不申请笔迹鉴定,也未就该合同存在欺诈提供证据予以证实。用人单位的招聘广告在法律上只是一种要约邀请,并不具有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故杨某主张以月工资8500元的标准计算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金,法院不予支持。法院最终按照3500元的标准判决某石化公司支付杨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募集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如其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可以构成要约。
法官介绍,劳动者若要用人单位兑现招聘广告中的承诺,应该要求用人单位将招聘广告中的内容写入劳动合同中,以便维权时提供相应依据。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劳动者应关注薪酬发放、社保缴纳等涉及自身重大利益的事项,是否与用人单位最初承诺一致,如不一致应及时与用人单位交涉,并注意保存相关证据,通过法律手段及时维权。
周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