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推动重大项目快审快批快建******
广东佛山为企业提供超20万次靠前服务——
推动重大项目快审快批快建
针对企业反映集中的“痛点”问题,广东省佛山市市场监管部门重构标准化行政审批流程,梳理首批60个“证照通”主题事项、184项行政许可,多件事整合为“一件事”,通过24小时智能商事登记模式,让市场主体“有事随时办”,实现企业登记“不打烊”服务……
佛山率先推行的“一照通行”涉企审批服务改革,实现证照联办、多项许可一次办,审批用时压缩60%,60个企业高频办事场景的6497份申请表单和材料压缩整合至1859份,精简率达71.4%。
通过共享港口资源优势,实现“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佛山企业在家门口就可以享受粤港澳大湾区一体化建设红利,整体物流时长由原来的5到7天缩短至1到2天,企业成本降低约30%。
2021年6月,佛山正式将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作为“一号改革工程”,随后于当年12月出台《构建佛山“益晒你”企业服务体系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行动方案(2022年度版)》。佛山始终把稳定市场主体放到重要的位置,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佛山市市场主体服务条例》成为国内第一部为更好地服务市场主体进行专门立法的地方性法规。
在粤语中,“益晒你”的意思是“把好处都给你”。佛山“益晒你”企业服务体系对标国际最好、最优标准,以服务市场主体为核心,围绕企业从开办到落地投产,加强资源要素支撑,增强法治和政务服务水平,拿出了一系列最“硬核”、最实在的服务举措,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
佛山聚焦审批集成,营造更加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全市政务服务事项100%提供在线服务,98%实现“全程网办”。深化企业服务“一件事”改革,大力推行企业开办、生产经营等17类主题658项集成服务全覆盖,推出227项政务服务“秒批秒办”事项。
佛山成立全国首个纳税服务运营中心,在全省率先上线“零跑动”可视化办税系统,启用全省首个“零窗口”智税云厅,佛山“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渠道分流率达99.5%,居全省第一,基本实现纳税人足不出户办税缴费。
同时,该市还在全国率先实施政府补助“秒到”企业和个人改革。截至2022年10月底,“佛山扶持通”平台累计发布惠企利民政策1316项,注册企业突破8万家,注册个人近45万人,累计发放财政奖补资金达150亿元。
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上,佛山全面落实产业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推行“电力预装,临电共享”,企业“拿地即用电”;并深化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改革,推行工业项目分段分批竣工验收告知承诺制,全市组建6个共202人的重大重点项目审批代办及交易靠前服务专班,累计提供超20万次靠前服务,深化实施《佛山市重大产业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实施办法》,推动重大产业项目快审快批快建。
对市场主体的现场检查率减少83%,对违法行为的发现率提升到86%,切实做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对守法者“无事不扰”……佛山在全国首创的“人工智能+双随机”监管发挥了巨大作用,入选国务院办公厅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并荣获第六届“法治政府奖”。
佛山还出台“一园区一律师事务所”“企业法治体检”等10条民营企业法律服务举措,在全省率先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形式为民营企业提供定制法律服务。并且编制了国内首个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地方标准《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服务规范》,在全省率先出台全面推进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的工作意见,实现全市5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
一系列服务举措起到了稳经济、促发展的作用。截至今年10月底,佛山市各类市场主体达到128.88万户,同比增长19.5%。(本报记者 张建军)
构建数据基础制度 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答记者问******
新华社北京12月19日电题: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答记者问
新华社记者潘洁
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大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数据二十条”)19日对外发布。意见出台的总体考虑是什么?怎样理解其内涵?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
问:“数据二十条”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具有无形性、非消耗性等特点,可以接近零成本无限复制,对传统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制度提出新挑战,亟需构建与数字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不断解放和发展数字生产力。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研究起草“数据二十条”,组建跨学科专家队伍,赴多地深入调研,并吸纳了各方面有关意见。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数据二十条”。
问: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有哪些重大意义?
答: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是新时代我国改革开放事业持续向纵深推进的标志性、全局性、战略性举措,有利于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作用,赋能实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有利于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应对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构筑国际竞争新优势;有利于统筹分配效率与公平,推动全民共享数字经济发展红利,促进实现共同富裕;有利于提高数据要素治理效能,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问:怎样理解“数据二十条”的主要内容?
答:把握一条主线。坚持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这一主线,以充分实现数据要素价值、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数字经济发展红利为目标。
构建四个制度。建立保障权益、合规使用的数据产权制度,探索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制度,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框架;建立合规高效、场内外结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从规则、市场、生态、跨境等四个方面构建适应我国制度优势的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建立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在初次分配阶段,按照“谁投入、谁贡献、谁受益”原则,推动数据要素收益向数据价值和使用价值创造者合理倾斜,在二次分配、三次分配阶段,重点关注公共利益和相对弱势群体,防止和依法规制资本在数据领域无序扩张形成市场垄断等各类风险挑战;建立安全可控、弹性包容的数据要素治理制度,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协同的治理模式。
推进四项措施。加强党对构建数据基础制度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做大做强数据要素型企业;积极鼓励试验探索,支持浙江等地区和有条件的行业、企业先行先试;稳步推进制度建设,逐步完善数据产权界定、数据流通和交易等主要领域关键环节的政策及标准。
问:“数据二十条”提出数据产权“三权分置”的相关考虑是什么?
答:在数据生产、流通、使用等过程中,个人、企业、社会、国家等相关主体对数据有着不同利益诉求,且呈现复杂共生、相互依存、动态变化等特点,传统权利制度框架难以突破数据产权困境。
“数据二十条”以解决市场主体遇到的实际问题为导向,创新数据产权观念,淡化所有权、强调使用权,聚焦数据使用权流通,创造性提出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和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框架,构建中国特色数据产权制度体系。
问:“数据二十条”提出构建多层次数据交易市场体系有什么考虑?
答:由于数据特性复杂,数据交易存在确权难、定价难、互信难、监管难等挑战。“数据二十条”提出从流通规则、交易市场、服务生态等方面加强数据流通交易顶层设计,建立数据流通准入标准规则,探索开展数据质量标准化体系建设;统筹优化全国数据交易场所规划布局,出台数据交易场所管理办法,构建多层次市场交易体系;培育数据商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两类主体。
问:下一步,在推动“数据二十条”落实方面有哪些安排?
答:一是健全政策顶层设计。围绕“数据二十条”不断丰富完善数据要素各方面制度体系和配套政策,打造“1+N”数据基础制度体系。
二是推进实施试点示范。在有条件的地方和行业开展数据要素流通使用试点示范,推动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发展。
三是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构建多层次、多元化数据要素市场生态体系,统筹数据交易市场建设,规范数据交易管理,推进数据交易场所和数据商功能分离。
四是夯实数据要素基础设施。探索建设全国一体化数据要素登记存证平台,推进数据要素领域创新平台布局,立体化推动“东数西算”工程,形成“算力”和“数据”相结合的数据产业生态体系。
五是强化数据要素高质量供给。健全完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制定促进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的政策法规,服务社会公共管理,赋能实体经济发展。完善政策工具箱,引导大型央企国企、大型互联网企业加大数据流通使用,赋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
六是加强工作整体统筹力度。发挥数字经济发展部际联席会议作用,促进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协同联动,定期对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情况进行评估,适时进行动态调整,推动数据基础制度体系不断丰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