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全国白酒价格指数环比微涨,春节酒企促销力度或加大******
新京报讯(记者秦胜南)据四川省泸州市酒业发展促进局发布的2022年12月全国白酒价格指数走势分析显示,2022年12月全国白酒月环比价格指数100.13,上涨0.13%。该分析指出,当前除茅台之外各大名酒的去库存进程还未终结,春节期间酒企促销力度可能将加大。
2022年12月,全国名酒环比价格指数100.20,上涨0.20%。具体来看,泸州老窖上涨0.03%,郎酒上涨0.53%,五粮液上涨0.60%,剑南春上涨0.05%,品味舍得上涨0.81%,汾酒上涨0.47%,口子窖上涨3.22%,洋河酒上涨0.05%,今世缘酒上涨0.23%,黄鹤楼上涨0.34%,酒鬼酒上涨0.16%;价格下跌的名酒有:水井坊下跌0.02%,全兴酒下跌1.65%,绵竹酒下跌0.11%,茅台下跌0.02%,董酒下跌4.31%,习酒下跌0.02%,西凤酒下跌0.61%,稻花香下跌1.30%,宋河粮液下跌1.91%,宝丰酒下跌3.40%,四特酒下跌0.26%;其他名酒价格保持稳定。
分析指出,2022年三季度六家名酒上市公司营收在白酒行业占比超过83%,净利润在白酒行业占比超过91%,显示出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的趋势。当前,除茅台之外各大名酒的去库存进程还未终结,原有的库存加上疫情以来造成的消费场景受限、消费力下滑,令名酒不敢贸然亮出涨价的招牌。分析认为,2023年春节很大可能是除了茅台等少数名酒“皇帝的女儿不愁嫁”,大多数名酒和地方酒可能仍将延续2022年9月中秋期间的降价促销策略,而且春节期间的促销力度可能将加大。
2022年12月,地方酒环比价格指数100.08,上涨0.08%。具体来看,宜宾青花叙府上涨0.24%;绵阳丰谷酒上涨2.31%;新疆伊力酒上涨0.95%;江西李渡酒上涨0.97%;山东景芝酒上涨0.47%;内蒙古河套酒上涨0.47%;北京牛栏山酒上涨1.34%。地方酒下跌的有:宜宾梦酒天之梦铜樽下跌7.09%;成都文君酒下跌0.85%;河北衡水老白干下跌0.15%;贵州金沙古酒下跌2.22%;北京红星酒下跌0.52%;河南杜康酒下跌0.89%;湖北白云边下跌0.03%;其他地方酒价格保持稳定。
上述分析认为,当前白酒步入挤压式增长阶段,市场份额逐步向中高端品牌集中,低端白酒步入阵痛期。地方白酒需要更好地提升内功、完善营销和服务以逐步促进品牌升级。
刘鑫成被执行人后,法院可以采取哪些强制执行措施******
法治课|刘鑫成被执行人后,法院可以采取哪些强制执行措施
1月12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获悉,刘鑫(现名刘暖曦)已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719365元,由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执行,立案时间为2023年1月11日。
刘鑫被列为被执行人后,法院可以采取哪些执行措施?
根据民诉法规定,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邢鑫向澎湃新闻介绍,在青岛城阳区法院执行立案,公开执行案件信息后,法官可操作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刘鑫名下财产进行全面查控,比如银行存款、证券、股权、不动产、机动车辆、保险理财等,然后根据查控结果分别处理。
邢鑫称,若刘鑫有银行存款,则可划拨到法院账户,以支付江秋莲,执行结案;若刘鑫没有足额银行存款,法官可根据网络查控查找到的其他财产情况及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制定执行方案。随后,制作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相关单位协助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的不动产、机动车辆、证券、股权、公积金等其他财产,并启动财产处置措施。
若刘鑫成为被执行人后,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赔偿,还可能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受到更多限制。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若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院将向失信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出行不得乘坐飞机高铁,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等场所高消费,不得购买不动产,不得旅游度假等。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22年12月30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二审宣判,维持一审判决,刘鑫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江秋莲代理律师黄乐平曾表示,依据法律规定,刘鑫应当在2023年1月9日(含当日)之前完成赔偿,否则江秋莲可在1月10日起两年内向一审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
2023年1月2日,刘鑫在微博上发布文章并开通打赏,对于法院的判罚,她称若有人愿意帮她,她会感谢并希望有机会报答。此事被认为是刘鑫在众筹赔偿款,引发巨大争议,刘鑫的微博账号随后被永久禁言,微博方面称,第一时间关闭了刘鑫微博账号的打赏功能并限制其提现。
2023年1月10日,最后期限内未收到刘鑫赔付金,江秋莲随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澎湃新闻记者 廖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