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风寒和风热?怎么选药更对症、更有效?中医如何治疗“刀片喉”?【科学防疫小贴士】(78)******
在中成药使用中,很多药适应症有风寒和风热的区别,大家应该如何区分自己的症状是寒还是热,怎么选药更对症更有效?
《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中医药干预指引》以及各地出台的指南指引,推荐了很多中成药,个人参照这些方案,该怎样选药?应注意避免哪些用药误区?
针对本轮疫情中患者出现的“刀片喉”,中医如何看待?在治疗时是否更有优势,应该如何缓解?
北京中医医院院长刘清泉为您权威解答。
在中成药使用中,很多药适应症有风寒和风热的区别,大家应该如何区分自己的症状是寒还是热,怎么选药更对症更有效?
对于新冠病毒感染,从中医来看是“疫病”,通俗的说,是传染性很强的外感病。对于外感病,无论其具有风寒或风热的属性,都会出现发烧、怕冷、乏力、咽喉疼痛等症状。因此,无论风寒或风热引起的临床不适,具有解表功能治疗感冒的药物都会有疗效。当然如果有专业医生运用中医理论进一步区分风寒、风热进行治疗会更有效。
对于临床表现为发热、怕冷很明显、肌肉酸痛、咽干咽痛、乏力、鼻塞流涕、咳嗽等症状的,多属于风寒导致,宜服用具有疏风解表功效的中成药,如感冒清热颗粒、荆防颗粒、正柴胡饮颗粒、清解退热颗粒等。
对于临床表现为发热、咽痛明显,怕冷不明显,肌肉酸痛、乏力、咳嗽等症状的,多属于风热导致,宜服用具有疏风清热、兼有化湿解表或清热解毒功效的中成药,如连花清瘟胶囊或颗粒、金花清感颗粒、疏风解毒胶囊、宣肺败毒颗粒、清肺排毒颗粒、热炎宁合剂(颗粒)、银翘解毒颗粒、蓝芩口服液、复方芩兰口服液、痰热清胶囊、双黄连口服液、抗病毒口服液等。
患者可根据自身症状,选择其中一种中成药,按照说明书剂量服用1-2天后,如症状无明显缓解或持续加重,请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切勿盲目同时服用多种功效类似的中成药。
特殊重点人群,尤其是老年人合并慢性基础疾病的、肿瘤患者、免疫相关疾病患者、慢性肾功能衰竭在做常规透析的患者等,这些人群如果感染了新冠病毒以后,吃中成药的时候一定要向专业医师咨询,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中医药干预指引》以及各地出台的指南指引,推荐了很多中成药,个人参照这些方案,该怎样选药?应注意避免哪些用药误区?
在参照《指引》用药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一是经早期治疗,一般3天之内体温逐渐正常,之后一些患者会出现咽喉疼痛、咳嗽、声音嘶哑等症状,此时宜服用具有宣肺止咳功效的中成药,如急支糖浆、止咳宝、通宣理肺丸、连花清咳片、杏贝止咳颗粒等;咽喉疼痛明显者加用3天利咽止痛功效的中成药,如六神胶囊、清咽滴丸、金喉健等。
二是部分病人出现明显的乏力,以及胃肠道症状如呕吐、腹泻等,此时多兼有湿邪,宜服用具有化湿解表功效的中成药,如藿香正气水、复方香薷水等。但此时不宜服用清热解毒类中成药,以免导致腹泻或者消化道症状加重。
三是儿童出现发热、咽干咽痛、咳嗽者,可用金振口服液、儿童清肺口服液等;如发热、食少腹胀、口臭、大便酸臭或秘结者,可用小儿豉翘清热颗粒、小儿柴桂退热颗粒、醒脾养儿颗粒等。因儿童体质特殊,在服药之前最好咨询儿科中医师。对于婴幼儿,还可以采用一些非药物治疗手段,比如推拿、捏脊,或者中医刮痧,来缓解患儿症状。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要理性用药、合理用药,切忌病急乱投医、盲目用药。
一是照说明书选择相应药物服用,看清楚药物的适应症、禁忌症以及不良反应等情况;
二是用药48小时若症状未见缓解请及时到医院就诊或咨询专业医师;
三是中西药不宜同时服用,应至少间隔30分钟,同一类型药物不建议重叠服用;
四是一般服药时间5-7天,不建议过度服药。
针对本轮疫情中患者出现的“刀片喉”,中医如何看待?在治疗时是否更有优势,应该如何缓解?
“刀片喉”是声门和声带周围的黏膜发生了充血水肿,一般来说,在病程的第3-5天时表现明显。在呼吸道病毒感染急性期结束,病毒复制被抑制,炎症减轻,水肿改善后,将会逐渐恢复。
从中医来看,“刀片喉”是“热毒”从全身消退,而聚到咽喉局部的症状表现。因此,早期规范治疗,及早“解表透邪”,将“热毒”及早透出是治疗的根本,热毒透出来了,“刀片喉”的情况会减少,或不发生,如果只用发汗退热的药但热毒无法清除,“刀片喉”的情况会增加。因此,早期治疗上以解表药为基础,加上清热解毒利咽的药共同发挥作用,既能快速退热,缓解全身症状,又能减少咽喉的不适。
对于已经出现“刀片喉”的感染者,中医药也有很多办法,如及时加用具有利咽止痛、解毒利咽等作用的药物,如六神丸/胶囊、清咽滴丸、金喉健喷雾剂等;也可以由医生进行针灸治疗,针刺少商穴、商阳穴等。这些都可以很好的缓解咽痛症状,如咽痛持续加重,宜前往医院寻求治疗。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健康中国
东西问|尹仑:中国民族传统知识如何保护生物多样性?******
中新社昆明12月14日电 题:中国民族传统知识如何保护生物多样性?
——专访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西南生态文明研究中心研究员尹仑
作者 陈静
全球生物多样性的热点地区,往往也是文化多样性富集地区。中国是世界12个生物多样性大国之一,文化多样性亦非常丰富,56个民族创造了众多保护和利用生物物种资源的传统知识。这些传统知识不仅有巨大的商业与经济价值,还对生态安全屏障和生态文明建设有重要意义。
在《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第二阶段会议举行之际,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政府间科学政策平台(IPBES)土著与传统知识专家、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西南生态文明研究中心研究员尹仑接受中新社“东西问”专访,探讨中国各民族传统知识如何保护生物多样性,以及“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下的传统知识”等议题。
现将访谈实录摘要如下:
中新社记者:什么是传统知识?中国民族传统知识中蕴藏了哪些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智慧?
尹仑:根据《生物多样性公约》的定义,传统知识是指在长期的经验基础上形成的、适应地方文化和环境的知识、创新和实践。它属于集体,可以通过书面形式代代相传,也可以通过歌曲、传说、谚语、信仰、习惯法和土著语言表达。
在中国生态环境部2014年发布的《生物多样性相关传统知识分类、调查与编目技术规定(试行)》中,传统知识被划分为五个类别,分别为:传统选育农业遗传资源的相关知识、传统医药相关知识、与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相关的传统技术及生产生活方式、与生物多样性相关的传统文化、传统生物地理标志产品相关知识。
例如,在云南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当地藏族民众形成了以神山卡瓦格博(云南最高峰)为核心的传统信仰体系,这一神山信仰体系包括周边的300多座神山。村民相信神山上包括动植物在内的一切都属于神山,是不可侵犯的,如果擅自猎取或采伐,将惹怒神山,用暴雨和泥石流对村庄进行报复。在此基础上,当地藏族民众形成了禁止在神山砍伐树木,盗挖药材,污染泉水、河流和湖泊等相关传统习惯法。这些传统习惯法在客观上保护了神山及周围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资源,形成了事实上的自然保护区。
游客在观景台欣赏梅里雪山美景。李嘉娴 摄再以传统选育和利用农业遗传资源的相关知识为例。生活在云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基诺山的基诺族,从事以陆稻种植为主的轮作农业。当前,基诺族的轮作农业中保存着陆稻品种96种,根据其成熟时间和特点,划分为早熟品种16种、中熟品种35种、晚熟品种20种、糯稻品种25种,并在不同海拔高度和气候条件的土地上,按照不同年份种植不同品种,以追求粮食产量最大化。通过长期积累的认知经验和知识,保护和促进了基诺山陆稻品种的多样性,并进一步孕育了当地以陆稻种质资源为代表的农作物遗传多样性。
可以说,中国各民族传统知识在客观上保护了当地生物遗传资源的多样性,使这些地区成为保存和利用生物多样性遗传资源的“基因库”。这一“基因库”富有生命力,处于动态的变化和发展中。
广东南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工作人员在安装红外相机,用于监测拍摄野生动物。该保护区是最大的生物物种基因库。陈骥旻 摄中新社记者:对于中国和世界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传统知识起到何种作用?
尹仑:传统知识在自然保护中的价值与作用,受到了COP15的重视。《昆明宣言》的17条承诺提到:“加强和建立有效的保护地体系,采取其他有效的区域保护措施和空间规划工具……认识到土著人民和地方社区的权利并确保他们充分有效参与。”
中国各民族生活在复杂多样的自然环境和生态系统中,包括森林、沙漠、高原、冰原、旱地、海滨等,世世代代积累形成了与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相关的传统知识,并随着生态环境与社会文化的变迁不断发展和创新。
传统知识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发挥什么作用?以传统知识中的生态习惯法为例,不仅有通常理解的、直接对动植物进行保护的传统信仰和行为准则,也有对生态系统与生物多样性进行分类、储藏、有效利用、综合管理、惠益分享和促进发展的传统知识和技术实践。
因此,对生态系统与生物多样性而言,传统生态习惯法不只是单一的保护准则,更是一个综合治理体系。例如地处云南迪庆藏族自治州澜沧江大峡谷的佳碧村,存在一种历史悠久的传统群体性组织“姐妹会”。“姐妹会”制定了封山育林的村规民约,禁止砍伐树木和破坏森林植被,确定了封山育林的森林、树种、海拔和山坡位置,有利于高海拔地区树木和整个森林的生长。同时,“姐妹会”开展植树造林,最大程度恢复树种多样性,维护了整个森林生态系统的稳定。
综上所述,中国各民族有着维护生态平衡、保护自然环境的传统知识,并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形成了与生物遗传多样性相关的生态习惯法,促进了生物多样性保护,并进一步在生物物种资源保护领域发挥重要作用。
《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第一阶段高级别会议正式通过“昆明宣言”。刘冉阳 摄中新社记者:COP15第二阶段会议已经召开,您对未来如何更好发挥中国民族传统知识在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域的作用有何建议?
尹仑:正在举行的COP15第二阶段会议将通过“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该框架中的2030行动计划具体目标13提到:“确保通过相互商定的条件和事先知情同意等方式,公平、公正地分享利用遗传资源和相关传统知识所产生的惠益。”因此,我们应该思索“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下的传统知识”这一主题,在相关国家法律和国际公约中承认并纳入生态习惯法的有益部分,从而实现传统知识及其生态习惯法在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进程中的主流化。
《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第二阶段会议在加拿大蒙特利尔开幕。余瑞冬 摄在生物多样性保护进程中,相关行动计划和地方性法规都提及了传统知识。2010年9月发布的《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指出,要开展试点示范,抢救性保护和传承相关传统知识,探索建立生物遗传资源及传统知识获取与惠益共享制度,协调生物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保护、开发和利用的利益关系。同时,调查少数民族地区与生物遗传资源相关的传统知识、创新和实践,建立数据库,开展惠益共享的研究与示范。
2018年9月,云南省率先制定和颁布了中国第一部地方性生物多样性保护法规——《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这一条例虽然提到了传统知识,但只是个别条款的原则规定,缺少可执行的细则及措施。
当前,印度、巴西、南非、马来西亚等国已制定生物物种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的法律和制度,逐步开始承认和接受原住民、世居民族、土著民族和地方社区等传统民族社会的生态习惯法和制度,并将其融入现代环境法律体系。
在此背景下,有必要在“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下,进一步探索生物多样性遗传资源及其相关传统知识保护获取与惠益分享的特殊路径和专门制度。例如,中国可在生物多样性资源和传统生态文化丰富的云南,基于相关传统知识,形成生物多样性治理的地方机制,并将其进一步纳入《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中,弥补其不足。传统知识介入国家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法治建设,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分享就有法可依,可以从根本上防止生物物种资源流失。(完)
受访者简介:
尹仑,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政府间科学政策平台(IPBES)土著与传统知识专家,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西南生态文明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生态文明研究智库云南中心研究员,西南林业大学地理与生态旅游学院研究员,云南省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主要从事气候人类学、民族生态学、灾害风险综合治理、生态文明和生物多样性法治建设等问题研究。出版以《气候人类学》为代表的专著4部,在CSSCI和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32篇,累计公开发表学术成果300余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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