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走基层)浙江优化国际航行船舶入境查验 中国籍船员回家过年******
中新网杭州1月18日电(郭其钰)临近春节,在宁波舟山港(宁波)梅山码头、(舟山)国家远洋渔业基地惠群码头等浙江多个国际船舶停靠码头,许多中国籍船员纷纷选择换班下船,回家过一个团圆年。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受船舶航行周期和疫情防控政策影响,许多船员已在国际航行船舶上工作长达一两年,没有下船回家。今年春节是中国对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首个春节。
边检民警与船员一起写福迎新春。 胡嘉捷 摄日前,新加坡籍国际集装箱运输船“长茂”轮缓缓停靠梅山码头,在船上实习的“00后”船员王家豪、陈凯迫不及待收拾好行李走下吊梯。宁波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综合执勤八队的民警已在吊梯口处等待,第一时间为两名船员办理离轮入境检查并送上新春祝福,仅用5分钟就完成了人证核查和行李物品检查等出入境边防检查手续。
“我们是去年7月份从青岛登轮工作的,已经半年多没有回家,此次离轮主要是想赶在除夕前回河南老家过年。”王家豪表示。
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保障各海港口岸海员换班勤务开展,边检部门加强与海港口岸单位信息沟通,简化预约程序、优化现场查验步骤,全力保障国际航行船舶海员换班通道,确保海员换班随到随办、即办即走,缩短了海员离船入境查验时间,也方便了船舶代理、海员接待等企业业务运转。
据了解,“乙类乙管”后,浙江已完成100多名海员换班勤务。与此同时,对于更多无法下船回家的船员,浙江边检部门主动送“福”上船,与中外船员一起迎新春。
边检民警与船员一起写福迎新春。 胡嘉捷 摄日前,宁波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执勤八队民警带着提前准备好的中国结,登上靠泊在梅山国际集装箱码头4号泊位的“长顶”轮,该轮由马来西亚入境中国并前往新加坡,轮上有13名中国籍船员,因为工作原因他们无法回家与家人共度新春。
在船上,边检民警与船员们一起贴春联、挂装饰,船长曾宪志和台湾船员陈柏皓等拿起毛笔现场写“福”,浓浓的“年”味溢满了船舱。
“长期海外漂泊再加上疫情影响,船上的年味难免淡化,大家一起迎新春也可以一解我们的思乡之情。”曾宪志说。(完)
河南平顶山一皮具厂非法处置危险废物 21人被追责问责******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清风平顶山”微信公众号消息,河南省平顶山市纪委监委3日发布关于鲁山县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件追责问责情况的通报。通报表示,平顶山市纪委监委深入调查关于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铝灰渣等危险废物问题,共追责问责21人。 2021年4月23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导组移交鲁山县环保局职工王炳方等人非法生产并处置铝灰渣问题线索后,平顶山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市县两级调查组,依规依纪依法进行了深入调查,并对存在环境监管失职失责问题的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现通报如下: 一、关于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铝灰渣等危险废物问题 经查,2019年6月,原鲁山县环保局职工王炳方为非法牟利,伙同张良镇张南村村民冯延伟等人,从事铝灰渣加工回收金属铝业务,并将产生的废铝灰掩埋在冯延伟经营的宇航皮具厂内及该厂北侧500米的土地内。经河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鉴定,该厂加工、处置的铝灰原料和倾倒物均属于“危险废物”,该掩埋点共非法占用耕地4.5亩,其中基本农田1亩,现场共清理废物、废铝灰16819吨,由此形成的环境损害赔偿金额为3868万余元、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损害金额78万余元。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原鲁山县环保局)、鲁山县张良镇人民政府、鲁山县自然资源局相关人员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执法不严,履职不力,在环境监管、耕地保护等工作中存在失职失责问题。 二、有关责任人员处理情况 本案共追责问责21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判处刑罚4人,开除党籍4人,开除公职4人,政务撤职2人,调离环保工作岗位3人。 王炳方,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原职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犯污染环境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李庆涛,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中队长,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李苏南,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副中队长,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陶林超,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工作人员,严重职务违法,被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刘广跃,鲁山县张良镇环保所原所长,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调离环保工作岗位。 安华延,鲁山县张良镇环保所原副所长,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调离环保工作岗位。 另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鲁山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原副书记(主持全面工作)陈新兴等5人,违反工作纪律的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李永军等7人,违反工作要求的鲁山县张良镇国土资源所原负责人孙自合等3人,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9语种权威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