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乡镇建成110座标准示范生活垃圾分类屋******
本报海口1月10日讯(记者孙慧)为有效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22年我省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各市县在乡镇区域共建设110座标准示范生活垃圾分类屋(亭),方便群众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改善人居环境。目前,110座标准示范生活垃圾分类屋已经全部“上岗”,这是海南日报记者1月10日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的。
在昌江黎族自治县叉河镇,一栋生活垃圾分类屋坐落在镇墟中心区域。垃圾屋前分别标有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方便当地群众准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垃圾屋内外除了垃圾桶外,还有灭蚊灯、监控摄像头、洗手盆等配套设施。“去年全县6个乡镇都建设了标准示范生活垃圾分类屋,基本都是选择建设在人口密集、人流较多、宣传教育效应明显的地方,以方便群众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提高大家的垃圾分类意识。”该县环境卫生清洁管理站副站长陈雄说。
据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生活垃圾分类屋的建设充分遵循“适用、经济、牢固、美观”等原则,做到牢固耐用,确保在设计使用年限内满足日常使用要求,同时建筑外观应美观整洁,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做到整体环境绿化、硬化、美化。未来,我省将继续逐步在城市社区、单位、企业以及乡村地区加快建设或改造满足分类投放要求的垃圾分类屋,达到设施充分满足日常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的要求。
凝聚奋进力量,书写时代篇章******
党员干部,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协调上下关系,维护社会长治久安,推进经济发展,保证工作落实的中坚力量。是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的“领头人”。志不求易者成,事不避难者进,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当肩负重任,能挑重担,争做令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干部。
培养较强的学习能力。只有不断加强政策理论学习,才能提高政治素养,这是新时代村干部强化自身素质、做好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
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理论学习对指导工作实践的重要意义,带头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深刻领会精神实质,高度统一思想,不断提高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善于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到服务人民群众中去,贯彻到发展农村经济中去,真正做到理论与实际、学习与运用、言论与行动的统一,达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的目的。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站在服务人民的第一线,村干部只有不断加强学习,认清自己的责任,摆正自己的位置,勇于解剖自己,提高自己的素质,真心实意地尊重群众的意愿,充分发扬民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才能赢得群众信任拥护,才能凝聚奋进的力量,书写不负党、不负人民、不负时代的新篇章。
张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