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第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 218件代表议案获有效处理******
中新网济南1月12日电(吕妍)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新闻发布会12日在济南召开。记者现场获悉,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该省人大代表围绕全省各方面工作提出议案218件、建议4756件,总量大幅增长,分别是上一届的4倍和2倍,代表们提出的218件议案均得到有效处理。
山东省第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组组长、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牛保平表示,从代表议案处理情况看,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及各有关专门委员会将代表议案处理纳入重要议事议程,与立法、监督、调研等工作紧密结合、同步推进,代表们提出的218件议案均得到有效处理。
牛保平称,218件议案中的72件议案涉及40个立法项目,已经审议通过,比如常委会制定的优化营商环境、人才发展促进、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公共法律服务等地方性法规,大量采纳和吸收了代表所提议案中的合理化建议。27件议案涉及的监督项目也通过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题调研等形式,积极予以推进落实,并邀请提出议案的代表广泛参与有关活动,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牛保平说,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看,代表所提问题当年内得到解决的达到40%。“代表建议的高质量办理,得益于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及‘一府一委两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牛保平介绍,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每年听取审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常委会重点督办的200余件代表建议办结率、沟通率、满意度均达到100%。“一府一委两院”每年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办理工作,在更高层次上推动代表建议落实落地。
此外,在依托代表建议信息化办理平台强化日常调度督促的同时,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探索建立了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专门委员会归口督办、省委省政府督查办协同督办、代表工作部门常态督办、人大代表参与督办、承办单位内部督办的“大督办”工作机制,以多层次、全过程的督办体系,打通代表建议落实“最后一公里”。
山东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副秘书长、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刘治敏在发布会上介绍说,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将于1月13日上午在济南开幕,1月18日上午闭幕,会期5天半。会议共有15项议程,涉及听取和审议山东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等内容。(完)
@回家的你 春运出行这些安全隐患别忽视******
临近春节,人们外出增多,有的驾驶人为了图一时方便,将乘客和货物一起塞入车厢内,殊不知这种人货混装的行为,会给行车安全埋下很大安全隐患。
乘车不规范 人货混装生隐患
近日,陕西渭南高速交警在京昆高速韩城服务区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面包车后面两排座椅上的四名乘客都没有系安全带,旁边堆放着大包小包的行李。
原来,驾驶人郭某当天带着家人从河北保定前往四川达州探亲,由于拉载的行李过多,他便将后备厢放不下的行李堆放在座椅上,丝毫没有意识到这一行为的危险性。
高速交警 王奕超:人货混装是非常危险的行为,特别是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一旦车子发生紧急情况、刹车或转弯时,车内的货物很可能受惯力作用发生翻滚,极易砸伤车内人员,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前些天,高速交警在东昌高速江西抚州服务区发现一辆7座小车,里面部分座椅被拆卸,两名乘客就躺在车厢里。
驾车出行 请提前检查车况
春运期间,驾车长途出行需求增多,驾驶人出发前首先要对车辆安全情况做好检查,谨防车辆在行驶时发生突发情况。
近日,山西高速交警在视频巡逻时发现,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在驶入高速后不久便停在了匝道口处,既没有开启报警闪光灯,也没有摆放警示标志,随后,驾驶人下车围着车子检查,周边不时有车辆驶过,交警立即电话联系了驾驶人,确认其车辆可以正常行驶后,要求其立即从前方收费站驶离高速。
交警在随后的检查中发现,这辆车子的水箱管路一直漏水,而驾驶人只是随意处理一下,并没有完全消除安全隐患,这就导致他在行车过程中时不时就要下车查看,而且现在正值寒冬,滴在路面的水很容易结冰给其他车辆造成安全隐患。
交警责令驾驶人立即消除安全隐患后再上路行驶,并对其车辆发生故障后未放置警示标志的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还有修平高速江西九江境内的一起自燃事故,原因是这辆车的使用年限较长,加之驾驶人很少对车辆进行检查维护,导致在行驶过程中电路出现问题。
交警提醒,春运期间路面车流量较大,在高速公路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自燃等情况需停车时,应第一时间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故障车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设置警示标志,车上人员应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并报警。
规范装载 谨防意外
临近春节,物资运输需求旺盛,干线公路交通流量将持续增长,大客车、大货车、危化品运输车、小客车等各类车型混合通行程度升高,交通拥堵和事故风险凸显。交管部门提醒,车辆上路一定要规范装载,谨防发生意外。
近日,广西来宾交警在蒙村镇地六村路段巡逻时,发现一辆轻型自卸货车存在严重的超高、超长、超载的违法行为。经查,这辆货车核载重量为1.1吨,可过磅检查时,交警发现该这辆车重量竟达33.46吨。
在检查过程中交警还发现,驾驶人欧某并未将车上的货物绑紧系牢,只是简单地用几根木头相互卡住,在这种情况下,木头一旦在车辆行驶过程中掉落,极易砸到周围的车辆及行人,引发交通事故。交警依法对驾驶人欧某的违法超载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
前些天在沪渝高速湖北宜昌段,一辆半挂车在行驶过程中,运载的玻璃突然脱落,随后砸向后方正常行驶的小车,小车驾驶人在向左避让的过程中,差点儿撞上中央护栏,事故导致小车前挡风玻璃及立柱受损,所幸没人受伤。通过排查,交警锁定肇事大货车并联系上了驾驶人陈某。
经询问,驾驶人陈某当天从江苏运送一车玻璃前往重庆,因为玻璃捆绑过紧,也没有用软性包裹进行保护,导致玻璃破碎掉落引发事故,交警认定,事故责任由驾驶人陈某承担。交警表示,无论装载任何货物,货运车辆出发前都应做好货物装载检查,行驶中发现有货物遗撒请及时将车停于应急车道或驶入就近服务区,然后报警求助。(央视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