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该批案例分别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对于明确类案裁判规则,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指导性案例192号李开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的人脸信息以及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生成的人脸信息均具有高度的可识别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人脸识别信息,情节严重的,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等规定定罪处罚。
指导性案例193号闻巍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居民身份证信息包含自然人姓名、人脸识别信息、身份号码、户籍地址等多种个人信息,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
指导性案例194号熊昌恒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后,非法制作带有公民个人信息的社交媒体账号出售、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该案例还明确未经公民本人同意或具有法律授权等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理由,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在一定范围内已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非法利用,改变了公民公开个人信息的范围、目的和用途,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合理处理,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指导性案例195号罗文君、瞿小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服务提供者专门发给特定手机号码的数字、字母等单独或者其组合构成的验证码具有独特性、隐秘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法治日报记者 张晨)
呼和浩特:赏“非遗” 逛书店 探寻年味里的文化气息******
(新春走基层)呼和浩特:赏“非遗” 逛书店 探寻年味里的文化气息
中新网呼和浩特1月31日电 题:呼和浩特:赏“非遗” 逛书店 探寻年味里的文化气息
中新网记者 李爱平
1月31日是正月初十,在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一场非遗活动在当地莫尼山非遗小镇启幕。
“正月初十,十全十美,民间传说正月初十是老鼠娶亲的日子,在墙角撒上一些稻米,寓意风调雨顺五谷丰登。”活动主办方负责人贾宏伟是国家级非遗蒙古族皮艺代表性传承人。他告诉记者,兔年春节期间,莫尼山非遗小镇再次成为“网红打卡地”。
当天,众多市民来到莫尼山非遗小镇,参观陶瓷文化馆、非遗博物馆、非遗艺术中心等,享受一场别开生面的“文化大餐”。
呼和浩特市民王伟对莫尼山非遗小镇设置的非遗泥塑长廊倍感兴趣,他说:“这些泥塑场景还原了内蒙古地方戏——二人台等民俗事项,让人特别长知识。”
在莫尼山非遗小镇的红色场馆中,前来参观的学生马月月表示,“了解到了大青山抗日游击队的故事,很有收获。”
图为呼和浩特网红书店琳琅满目的书籍。 李爱平 摄当天,诸多市民还在这里参观到了诸多不同年代的唐三彩、景德镇名瓷,领略到了大型皮艺作品《黄河向西流》的魅力。
“龙舞迎佳节,‘非遗’闹元宵。”贾宏伟表示,接下来,莫尼山小镇还将陆续上演‘非遗’醒狮采青、川剧变脸、威风锣鼓、社火、河口老龙等‘非遗’活态传承展示展演项目,给大家带来不一样的‘非遗’中国文化盛宴。
年味里的文化气息,并不止于此。
在呼和浩特知名“网红书店”--青城阅立方书店内,当天前来阅读、购书的市民络绎不绝。
在偌大的书店内,一些家长带着孩子来“充电”,经典名著、当下畅销书以及人文历史书籍,均吸引着市民驻足翻阅。
书店内设有不少桌椅,市民逛累时,可手捧一书尽情阅读。市民王颖说,“大家互不打扰,气氛颇为融洽,这是市民愿意逛书店的原因之一。”
兔年春节期间,当地市民逛书店也成为一件时尚之事。
该书店工作人员表示,众多市民走出家门逛书店,不仅能增加“文化含量”,还是精神上的一次补钙机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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